為了更好地加強起重機械的管理,確保起重機械的正常的運轉和生產安全,特制訂本規章制度。
1、本管理規章制度適用平臂起重機、LD電動單梁起重機、裝卸橋(塔)式起重機、門座式起重機、車輛起重機、車胎起重機、履帶式起重機、裝貨電梯、起重機、電葫蘆等。不適感用以鐵路線起重機、礦山開采礦井提高設備、載客起重吊裝設備等。
2、公司應依據QD型通用橋式起重機械的類型、總數和復雜性,在設備驅動力管理單位開設職業或做兼職的工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承擔起重機械的管理工作中。
3、應用部門應創建需要的起重機械維修維護保養、定檢、操作、安全規程和交接班制度等管理制度。
4、務必對QD通用橋式起重機械逐臺開展記錄和創建設備檔案資料。檔案信息應包含產品合格證書、品質證明文件、工程圖紙等原始技術材料,及其運作紀錄、歷年來技術性檢測報告、設備大修、更改原設計方案特性和重大安全事故紀錄等。
5、各種各樣不一樣型號規格的起重機械都需要按GB6067-85《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的要求安置相對應的安全性保護設備,塔式起重機要加滿承重。各種各樣鍍鋅鋼絲繩的挑選、應用和損毀亦務必合乎技術規范規定。
6、起重機械的作業地方要有充足的照明燈具和吊裝安全通道,并應與周圍的設備、房屋建筑和電氣設備路線等維持要求的間距。
7、起重機械推行專工制,每臺起重機械都需要由專職人員承擔應用管理。
8、操作工作人員對所采用的起重機械務必保證“四懂三會”。并開展專業學習培訓,經徹底單位考試獲得合格證書后才能操作。